close

  梁言飛
  六旬老人因在自家責任田吸煙後隨意丟棄煙頭,引起森林火災。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天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農玉田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零六個月。
  2014年8月的一天下午,62歲的農玉田在自家責任地田埂邊吸煙,後將吸剩的煙頭隨意丟棄在田埂邊的雜草中,引燃雜草並蔓延到周邊的林地,發生山林火災。經天等縣林業局林業工程技術人員現場測算,火場過火的山林面積為4.5公頃,受害的林木主要是桉樹、馬尾松和雜木等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農玉田因過失引起火災,致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,危害公共安全,情節較輕,依法構成失火罪。法院遂根據農玉田的犯罪事實、情節和認罪態度作出以上判決。 (梁言飛)  (原標題:老人用火不慎 引發火災獲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f22gfdhs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